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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83 简谈书法的边界

  • Writer: One Kayak
    One Kayak
  • 3 day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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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整理《苕园札记》



书法的边界:笔法与“复归于朴”


一、 技术:用笔不“易”


书法作为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,仅就定义而言,有其不可被解构的技术内核。这个内核并非汉字的字形,而是“笔法”。笔法,即“用笔的法度”。这不是玄学,而是有着明确的指向。

首先说“用笔”。在书法范畴里,用笔特指运用软毫(毛笔)、蘸墨、在具有一定渗水性的宣纸(包括绢等织物)上进行自然书写的技术。毫毛的材质、制笔的方法、锋颖的弹性、入纸的角度与速度,墨的制法、水墨的浓度,配合宣纸或绢帛的渗水性——笔纸水墨相遇,其组合的变量呈几何级数增长,变化万千。蔡邕在《九势》中写道:“势来不可止,势去不可遏,惟笔软则奇怪生焉。” 此处“奇怪生”,意即变化万千。


再说“笔法”,即“用笔的法度”,是指一种特定的用笔方法,在被证明有效、被确立为范式后,成为正宗法度,方可称为“笔法”。范式是如何确立的?正如科学、技术、工艺的发展一样,源于实践,成于理论,螺旋递进。古代的书写者,从实用性到艺术性的各个方面,在笔纸水墨相遇的变量中,探索出高效、符合人体生理和物理规律的技术。


到了东晋,王羲之及其源流的用笔方法,在实践中被证明是顺势的、顺应自然的、符合工具特性、也符合人体呼吸与肌肉机能的方法。这一用笔方法,被此后历代确立为正宗的书写范式——也就是“笔法”。


范式、法度可以被打破吗?当然可以。历代书法家都在尝试 —— 谁不想开宗立派呢?只是至今尚未发生本质变化。赵孟頫在《兰亭十三跋》中写道:“结体因时而异,用笔千古不易。” 字体、字形、风格,常随时代审美(如唐之法、宋之意)而变,但控制毛笔的核心技术(笔法),目前还没发展出本质的更替。

若制笔工艺改变——比如改为硬笔;或者载体改变了——比如水彩、油彩、画布,笔法自然随之改变。但就定义而言,这些艺术形式可以不必称为书法嘛。比如篆刻,便是与书法相通,却不属于书法,而是使用刀、石的独立艺术门类。


在书法范畴之内,笔纸、水墨、人体工学和物理规律尚未改变,书法家们也尚未发现更优的用笔方法,故而传承下来的笔法,未发生本质改变。这也是为什么从唐宋直至今天,学书法的人,还是需要上追魏晋笔法。


笔法是技术层面对于书法的定义。在艺术层面,仅有技术是不够的,还要看用技术去做什么。在这一点上,书法作为艺术,和其他艺术是相通的、一致的。


二、艺术:技进乎道


笔法是技术,但技术不是目的。古人推崇笔法,并非为了炫技,也不是玄学,而是因其“自然书写”的方法已臻于化境,所以可以作为“求道”的通途。在求道的层面上,表面化的美丑,乃至形式上的新旧,已经是次要的问题了。

  • 关于美丑:为什么有的书法作品,未经过训练的普通人乍一看去,觉得不太漂亮,甚至有点“丑”?它既不是为了丑而丑,亦不是为了美而美。它运用笔法的技术来自然书写,没有做作。既无故作丑态,亦无涂脂抹粉。真诚才有可能是好的艺术,至少是在探索和追求好的艺术的路上。

  • 关于新旧:不仅现代人追求创新,通观一部书法史,中国古人也极富创新精神。然而,好的艺术,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,不是为了吸引眼球、获得名利而创新。当然,亦不该为了传统而泥古、固步自封。在追求真诚表达、自然求道中,传承只是一个技术选择,创新只是一个副产品。传承和创新都只是方法,不是艺术的本质。


说到自然书写的笔法技术和自然求真的艺术之道,这里似乎存在一个矛盾,但其实是统一的。只有经过严格的技术训练,才能获得自然。所谓“复归于朴”。这一点并非书法独有,而是各个艺术门类相通的——即范式下的自由。


试举生活之例,我们也很容易理解。哪怕是生活中最平常的呼吸、行走、言语,人们往往也会在成长中失去自然机能。由于繁忙、压力、紧张、不专注而养成的种种习气,我们可能变得呼吸浮浅、短促;我们可能说话时声带紧张、纠结;我们可能行走、跑步时僵硬,乃至伤害肌肉和关节;我们很多人甚至无法好好吃饭、好好睡觉。更何况在艺术创作中追求自然,本真——无论是声乐、舞蹈、表演还是说一场脱口秀,若无“术”的锤炼,直接走上舞台的普通人,往往只剩尴尬与紧张,而并非自然,更无法传递自然给受者,打动观众,完成沟通。

如果生活中的呼吸、运动、说话、唱歌、静坐冥想,都需要放下不自然的习气来重新学习,那么学习书法,也就没有什么不自然之处了。学习书法,实则是通过长期临帖摹习,以及师承心法,使肌肉记忆、呼吸节奏与笔墨达成完美的共振。这个过程,其实是一场生理与心理的重塑,以期“复归于婴儿”。


蔡邕在《九势》中言及“用笔千古不易”之前,尚有一段论述:“夫书肇于自然,自然既立,阴阳生矣,阴阳既生,形势出矣。藏头护尾,力在其中,下笔用力,肌肤之丽。” 孙过庭在《书谱》中亦说,“心手双畅”。只有当技法达到“精熟”并最终隐退时,书写者才能不再受制于工具和载体。此时的创作,即“无意于佳乃佳”。苏轼所说的“无意于佳”,不是不学无术、不是胡乱涂抹,而是能够借由纯熟的笔墨技法,不去讨好观众或谋求功利,而是真诚地面对自己,面对自然,流露当下的心境、映照天地的神采。此即艺术——技,进乎于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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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辨析:定义与边界


基于“笔法”这一技术核心——即书法的定义,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界定”新水墨“。新水墨,其是艺术,但未必是书法。 新水墨采用与书法相同的工具载体(软笔、水墨、宣纸等),但在创作逻辑上更多遵循视觉构成、观念艺术等框架。如果它不采用传统笔法的运作机制,那么它应当被纳入广义的“当代艺术”范畴进行评价。我个人欢迎一切形式的当代艺术的探索,也很欣赏新水墨的创新与探索,但认为,无需将其强行定义为“书法”。这并非抬高什么、亦非贬低什么,而只是为了名相上的定义准确、分类清晰。


而基于通用的艺术定义,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界定“江湖体”。 江湖体,往往脱离笔法的自然书写逻辑,转而追求字形上的夸张、装饰、乃至矫饰,甚或杂技般的特技执笔动作等。所以,从定义而言,其很难被称为“书法”。但这还不是“江湖体”的关键问题。其关键问题在于:它是艺术,还是形式的泡沫。

  • 若其目的是真诚的视觉实验、观念探索、艺术追求,那么自然可以属于艺术。或许可归入新水墨的边缘,或许可归于行为艺术。

  • 反之,若其目的是哗众取宠,以猎奇来博取眼球,以名利为目的,则它没有艺术的真诚,只有流量密码。在这种情况下,它可以是一种装饰品,或许有人喜欢,或许有人买单,从商业上无可厚非。这里不做高下贵贱好坏的价值判断,仅谈定义,我们也只好说,形式泡沫和商业炒作不是艺术,当然也就无法归于艺术的子类——书法艺术。


四、 余论

或有论者言,书法古老,笔法不变,应被淘汰。这种说法在逻辑上并不成立。艺术的生命力不取决于历史长短、新旧美丑、变化与否。所谓某门艺术“应该”被扫入垃圾,是站不住脚的。一种形式存在,取决于是否仍有人愿意以这种方式去实践和探索。如同电子表出现了,有人愿意戴机械表;汽车出现了,有人愿意徒步爬山;几千年过去,还有人想去学习古老的瑜伽、呼吸方法。


以书法为例,如果还有人愿意承袭这套古老的笔法,通过它来生活、探索、修身、求道,这门艺术就该有其准确的定义,及其存在的资格和尊严。某一个人,如何有资格来要求另一个人去抛弃某种老的形式呢?正如一个人也无法要求另一个人去停止某种新的形式。


最后,我们还需要将“书法艺术”与“书法界乱象”区分开来。书协的体制问题、评奖的规则、名利场的腐败,这些是社会学与公共管理的话题。若涉及纳税人钱包,进入到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范畴,则理应受到公众的监督与批评。我们不会因为碗沿的破损,就否定米饭是米饭,甚至要将米饭扔进垃圾堆,当然,也不应该指面条为米饭。


让定义归于定义,人归于人,体制归于体制。新水墨尽可去探索观念的边界,江湖体大可去追逐流量密码和商业价值。而书法,有其技术的笔法千古,也有其艺术的寂寞与追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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